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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2016级(11)班[毕业] 张丽华 2017-02-07 18:22 阅读(147) 评论(0) 诗词鉴赏
文言文 一 伤仲永 作者 王安石(公元1021年),卒于元祐元年(公元1086年)北宋。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谥号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被列宁称为“中国11世纪的改革家”。抚州临川(今属江西省)人,汉族。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诗人,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韩愈,苏轼,苏洵,苏辙(三苏) 王安石,曾巩,欧阳修。),强调为文“以适用为本”。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著有《临川先生文集》、《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伤仲永》本文就选自《临川先生文集》。官至宰相,主张改革变法。诗作《元日》、《梅花》等最为著名。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3/12页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地请他的父亲去做客,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已经)才能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文言文书下注释 一、伤仲永 1、尝:曾经。 2、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3、.收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4、立就:立刻完成。 5、文:文采.理:道理。 6、稍稍:渐渐。 7、乞:求取。 8、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 9、环:四处,到处。 10、谒:拜访。 11、扳:通“攀”,牵,引,拉。这里有强要的意思。 12、称:相当。 13、受之天:“受之于天”的省略,意思是先天得到的。受:承受。 14、贤于材人:胜过有才能的人。贤:胜过、超过。材人:有才能的人。15、受于人:指后天所受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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