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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读后感

2011级(10)班[毕业] 麦芷颖 2012-07-23 16:46 阅读(295) 评论(0) 我的作文
  我安静的坐在沙发上手捧着一本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朝花夕拾原本是一句美丽的名言,半个世纪以前,它被伟大的四十七岁的鲁迅撷作书名,从此脍炙人口,被人喻为读旧时的收藏。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在不经意间似乎它把我感染了,鲁迅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写了这本书,引起了我的共鸣。
  读了这本书我们可以知道鲁迅先生虽然是一派大作家,但是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和普通的孩子一样调皮,好动,可爱,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讨厌三味书斋的枯燥,乏味.
  读着读着,突然想起了自己小时候也曾经这样的无忧无虑过.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印在我的脑海中.我是生城市里的孩子,没有体会过农村的生活,可在这个城市我也很快乐.小时候爷爷喜欢来接我们4兄弟姐妹放学,然后来到中山公园的假山上玩起捉迷藏.回到家奶奶早以煮好热腾腾又美味的饭菜等着我们,我们吃过晚餐就开始写作业,知道各自的父母来接送回家.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 ... 想起小时候的行为是多傻多可笑,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还是会很羡慕她.
   童年,一去不返了,可回忆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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