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系统地读过鲁迅的文集,那就看不见那个完整的鲁迅。
鲁迅的名字,是家喻户晓的。读到他的文章,却是在初中的课本里。课文叫做《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
其实鲁迅这个名字,在我的心目中,一度是高不可攀的。据说他写的文章很难懂,据说他的文思耐人寻味。再加上“家喻户晓”的冠名,诸如“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等,都让人与这位“大人物”难以亲近。可是,课本中的文章分明在打破心目中那个“神圣”的印象,迅哥儿也有烂漫的童年,被禁锢的童年。而当看完整本《朝花夕拾》,鲁迅的童年,鲁迅的青年时期,都历历在目地展现在面前。
在我眼中,他是一个幽默诙谐的作家,更是一个用笔杆子打天下的将军。也或许,笔杆就是他用以调节他的生命与外界的和谐的一种无奈,却完美的途径。
比起百草园里的生活,城市里的童年,可真的是毫无趣味可言。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上海市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有送我上医院打针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的外公负着雪的外套,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透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