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朝花夕拾》有感
2011级(10)班[毕业]
张添乐
2012-09-01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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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作文
鲁迅出生在浙江省绍兴城内都昌城周家新台门的一个破落的士大夫家庭。时当鸦片战争后40年,帝国主义者正从“坚甲利兵”进行不断的侵略,腐败堕落的清朝统治集团束手无策,节节退让,中国陷入了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地位。社会的分化日趋激烈。作为周家的长孙,远在京城当官的祖父,为他起了个学名榜寿,字豫才。鲁迅18岁那年自己改名为“树人”。在他第一篇白话小说发表时第一次用了笔名“鲁迅“。
童年时期的鲁迅,在家庭的影响下读了大量的古书。在家中读了《西游记》等,背了许多古诗,在”三味书屋”师从寿镜吾学习《四书》、《五经》等。
鲁迅的少年时期,家道中落,祖父因科场贿赂案而被拘。祸不单行,父亲又口吐鲜血,一病不起。这段时期,幼小的鲁迅几乎天天都要在讥嘲的目光中,从比他高一倍的当铺柜台上接过典当得到的钱,再到与他一样高的药铺柜台买药。在被侮辱、受歧视的环境里。鲁迅感到社会的冷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朝花夕拾》虽然记叙了作者若干生活片段,但各篇联系起来看“我”从充满童心的孩提时代,到身受封建教育对心灵的损害而萌发叛逆思想,离家去异地走异路,成为爱国青年和革命民主主义者,历历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