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懂事那一刻起,我便知道并迷恋上了电脑,我认为,它能给予你快乐、知识、成就感等等,反正它是无所不能的,因此,我爱上了玩游戏
一天晚上,我和爸爸出去散步,说来真巧,有七八个和我同班的同学在捉迷藏,我也上前参与。在玩的过程中,有输有赢,可不管结果怎样,我都感到十分高兴,无意中便想到,原来世界上有东西和游戏一样好玩
我开始学着爸爸妈妈一样外出,去找小伙伴玩,很少躲在家里玩游戏。除非天气下雨,去不了公园。
再大一点的时候,我已读四年级了。这天,老师布置了一个名为“成功“的作业,让我们做各种各样的活动并取得成功,写出真实的感受。在我看来,在外面最能吸引人的莫过于小贩的商品了:有吃有喝,还有玩具摆买呢。于是,我便下定决心,试一下当小贩的感觉。我把家里没用或是很少用的东西搬了出来,装在大麻袋里。过了一会儿,一个与我同龄小男孩走了过来,手里攥着十块钱,还目不转睛地盯着小巧精致的小熊玩具,我想,这是我两个月前用13块买回来的,十块卖出去,不亏了?可看看小孩的样子,又不忍心不给他,唉,既然他是我的第一个顾客,好吧,十块就十块吧。最终我们成交了。那一刻,真有种心花怒放的感觉啊,我再次感受到,这种兴奋﹑成就感比电脑强多了。
五年级时,妈妈在图书馆给我办了一个图书证。我想:与其看这些乏味的书,不如回家看电视呢!我随便挑了一本名为《艰难的归程》的书。看着看着,我便被里面曲折回旋的故事情节所吸引,“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是多么正确啊!这本书改变了了我对其他书的看法:书并不是无聊乏味的。书中生动有趣的场景在我的脑海里一遍又一遍地闪现,我又一次强烈的感受到,电脑游戏比书逊色多了。
我坚信,现实社会中一定还有其他更好玩、有趣的事物等着我们去发掘。从此,我不在迷恋电脑游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