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
2013级(3)班[毕业]
郑彬雅
2014-02-1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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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作文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为我无聊的寒假增添了几分色彩。
鲁滨逊的首次冒险生涯开始于1651年。他多次前往非洲,最后一次却遇上了海盗,他本人也成了奴隶。不久。他瞅准机会带着小黑奴佐立逃走,被一艘开往巴西的船救起。他到了巴西之后,卖掉了佐力的小艇,买了一个庄园,过上了舒适安逸的生活。但是生性喜欢冒险的他,又产生了去非洲贩卖黑人的想法,结果船在南美洲附近触礁沉没,他侥幸逃生,从此一个人孤独的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小岛。在那里,鲁滨逊战胜了绝望,努力生存了28年,最终成功获救回到英国。
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英国小说家,人称“英国与欧洲小说之父”。笛福出生在伦敦一个油烛商的家庭,当时那个时代正值新兴资产阶级的上升时期,在英国,工商业迅速发展,海外贸易与海外扩张不断进行,呈现强烈知名色彩。而追求个性解放﹑自由竞争﹑崇尚冒险则成为时代精神的标志。这是小说中鲁滨逊出海历险的时代背景,也是作者笛福从小生活的时代背景。
鲁滨逊是一位不满足现状﹑不甘平庸﹑有冒险和实干精神﹑性格坚强的人。从小就对自己航海的爱好相当执着,有时甚至不听父母﹑朋友们的善意劝告,不畏艰险,一定坚持去实现自己的愿望。在航海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他能够镇定自若,懂得安慰,并且想方设法的应付突如其来的灾难,以乐观的心态来改变自己的处境。在困境中,他仍然对生活充满热爱,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的憧憬和向往,自立,自信,自强,为求得生存和幸福奋斗不息,同时他能够诚心帮助别人,提高了自己的认识体会到边教边学的乐趣。
我们应该向鲁滨逊先生学习,做个“蒲公英”一样的人,随遇而安。